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绰号“大虫”的罗德曼,他在NBA的历史地位如何?

在NBA历史上,“大虫”罗德曼以其卓越的篮板球技术著称,被誉为篮板痴汉。他不仅场上表现极具侵略性,多次为抢篮板球不惜飞出球场,展现了他对胜利的极致追求和无畏精神。 罗德曼的篮球生涯并非一帆风顺。青少年时期,他的身体天赋并不出众,甚至未能获得NBA的青睐。

大虫罗德曼在NBA历史上,是一位有名的篮板痴汉,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把抢篮板球抢成了一项艺术,我们看到他为了抢篮板球飞出球场的画面,他的身体已经与地面平行,一般球员是不会这样做的,因为那样可能会受伤,但罗德曼就是做到了,而且还发挥到了极致。

罗德曼有球队要吗(罗德曼职业生涯效力过的球队)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罗德曼是联盟历史上最伟大的篮板手和防守者之一。约基奇被认为是NBA中最全面的大个子之一。丹尼斯·罗德曼(Dennis Rodman),1961年5月13日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特伦顿,前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前锋,绰号“大虫”(The Worm)。

罗德曼的身体天赋是比较不错的,因为他的个子非常的高,臂长也很长,弹跳力也很出色,他的技术也是比较不错的,但是他的历史地位确实不高,因为他拿过的荣誉实在是太少了。

谁记得丹尼斯·罗德曼是怎么到公牛的?

1、罗德曼一般指丹尼斯·罗德曼,他从活塞去公牛的经过是:活塞--马刺---公牛。具体情况:底特律活塞经过对罗德曼充分的观察在1986年NBA选秀大会上第二轮第27顺位选中了他,身穿10号球衣。1993-94赛季的罗德曼再次在篮板球数上领衔全联盟,这同时也是他为活塞效力的最后一个赛季。

2、丹尼斯·罗德曼在圣安东尼奥马刺队时期,虽然得分能力不算突出,但他以其出色的篮板球技能和经常位居篮板榜前列的表现闻名。然而,由于马刺队更倾向于培养大卫·罗宾逊和蒂姆·邓肯组成的双塔阵容,加之罗德曼不时的场外争议,他最终被交易至芝加哥公牛队。

3、芝加哥公牛队。丹尼斯·罗德曼在1986年NBA选秀中于第2轮第27顺位被底特律活塞队选中,1995-96赛季被交易至芝加哥公牛队,联手迈克尔·乔丹,斯科特·皮蓬组成“铁三角”组合,并于当赛季常规赛收获72胜10负的历史第2好战绩。在1995-96赛季开始到1997-98赛季,连续三年获得NBA总冠军,建立公牛王朝。

4、随着1995-96赛季的到来,罗德曼被交易到了芝加哥公牛以填补球队大前锋霍瑞斯·格兰特离开所造成的位置大空缺,马刺队换取中锋威尔·普度(Will Perdue)和其他的优惠。1995-96赛季罗德曼和第一次复出的乔丹联手将公牛的胜绩从前一年的47胜35负到72胜10负,提高了整整25场比赛的胜利。

5、丹尼斯罗德曼当时是在马刺效力,得分能力一般,但是篮板好,长期在篮板球的排名上占据第一,但是马刺队的有意培养登肯和大狗罗宾逊组成双塔,罗德曼又经常发生场外新闻。而当时公牛队开始运用三角战术,篮板球又是他们的软垒,所以就把罗德曼转到了公牛队。

当年马刺队为什么会送走罗德曼?

除此之外,罗德曼还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他总是会故意找理由缺席球队比赛,并且往往会导致球队输掉比赛,从而凸显自己对于球队不可替代的价值。因此和马刺全队上下都格格不入的罗德曼,他最终也是被球队主动交易到东部赛区的公牛队。

罗德曼总被球队解约的原因这与他的个人性格有关,像在湖人队期间,他多次在比赛和训练中缺席或迟到,不像以前现在没人能够约束住他,可以说他成为了球队中的不稳定因素,所以总是被球队解约。

而在马刺由于他对于球队老大罗宾逊打球太软的批评很多,且与队友闹矛盾,他的性格变得火爆,场外负面新闻也很多。即使是篮板王,马刺也要将他送走。完全手写,希望满意。

丹尼斯·罗德曼在圣安东尼奥马刺队时期,虽然得分能力不算突出,但他以其出色的篮板球技能和经常位居篮板榜前列的表现闻名。然而,由于马刺队更倾向于培养大卫·罗宾逊和蒂姆·邓肯组成的双塔阵容,加之罗德曼不时的场外争议,他最终被交易至芝加哥公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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