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机制
- 总成绩计算:
- 生物联赛的总成绩由理论成绩和实验成绩各占50%组成。每门实验成绩和理论成绩分别进行T值计算,根据总T值高低排定学生名次及奖项。若总T值相同,以实验总T值高者为先。
- T值计算:
- 各省竞赛分会对学生答题信息进行评分和T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按总T值成绩排列名次。
获奖标准
- 获奖名额:
- 各省全国生物学联赛一等奖人数为基础名额加奖励名额,基础名额上限60人;二、三等奖人数上限分别为200人和300人。
- 凡当年未举办省内初赛的省份,其全国生物学联赛一等奖基础名额和二、三等奖名额分别为本省参加全国生物学联赛人数的3%、10%和15%。
- 凡当年举办过省内初赛的省份,且参加全国生物学联赛人数超过800人的省份,其全国生物学联赛一等奖基础名额和二、三等奖名额分别为本省参加初赛人数的3%、10%和15%;如参加全国生物学联赛人数未达到800人,联赛一等奖基础名额和二、三等奖名额需首先按本省参加初赛人数3%、10%和15%计算,第二步分别以参加全国生物学联赛人数占800人的比例进行二次计算。
- 获奖比例:
- 全体考生总数约27%获得金牌(前150名);约46%获得银牌(第151-410名);约27%获得铜牌(第411名及以后),但理论成绩低于全体考生理论T值成绩平均分25%的学生不获奖。
具体分数要求
- 一等奖:
- 一等奖的获奖标准是总T值成绩排名在本省前N名(N=本省一等奖名额×1.5)的考生。具体分数因省份和年份而异,但通常需要在总T值的前3%左右。
- 二等奖:
- 二等奖的获奖标准是总T值成绩排名在本省前10%左右的考生。具体分数因省份和年份而异,但通常需要在总T值的前10%左右。
- 三等奖:
- 三等奖的获奖标准是总T值成绩排名在本省前15%左右的考生。具体分数因省份和年份而异,但通常需要在总T值的前15%左右。
其他注意事项
- 成绩公示:
- 各省竞赛分会需在本省竞赛分会网站、主持本省生物学联赛单位网站或本省竞赛管理委员会网站及时公布所有有效考生的4项原始成绩及总T值成绩,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获奖证书:
- 获得全国生物学联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和一等奖学生的辅导教师由全国竞赛委员会颁发电子获奖证书。每名一等奖学生最多可报三名辅导教师,辅导教师证书列明全部辅导教师姓名,排序以上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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